药品包装“瘦身”意味着什么?
发布日期:2022-09-23

      近日,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上海市计量协会联合上海市医药质量协会组织编制的《药品包装物减量指南 片剂和胶囊剂》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于9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限制药品过度包装”的技术空白,成为全国首个药品领域包装物减量相关团体标准。

      标准以片剂和胶囊剂集采药为重点,从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材质选择、中包装、运输包装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关规定,覆盖了药品生产、经营全产业链过度包装治理。

      生产方面,标准明确指出,可考虑调整目前市场上大量使用的中包装形式,通过裹包膜、塑封带等形式替代传统纸盒,实现包装物减量。

      运输方面,标准明确指出,可选择符合冷藏、常温等各种储存环境需求的纸箱,代替传统纸箱型号规格“一刀切”包装方式,以更科学、合理、节约的方式进行药品运输。

      标准对药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包装层数宜小于等于三层、包装空隙率随着药品含量不同有相应限定要求等。

      目前,我国药品在包装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小药品大包装、包装规格、数量不合理、过多的独立小包装、包装过于严密、包装剂量过小、说明书单面印刷浪费等。

      限制药品过度包装,不仅可以降低药品价格、遏制资源浪费,还可以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以及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治理药品过度包装是大势所趋。

      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对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在包装上的字号比例和位置作了一定的限制,但对药品包装空间、材质等问题并没有进行严格限制,加上目前尚未出台关于药品包装的相关标准,这使得药企对药品包装的行为“无标可依”,有关部门对药品过度包装问题难以有效治理。

      2022年6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就《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在此法规中加入“限制过度包装”的要求;二是对药包材进行标识,以便垃圾分类。

      国务院办公厅9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中明确,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

      该团体标准的发布实施得到了本市众多药品生产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共有上药信谊药厂、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上海现代制药、上海朝晖药业、上海安必生制药等18家药品生产商积极承诺贯标,成为本市行业内第一批践行杜绝药品过度包装理念、共同为药品包装“瘦身”的企业。

     标准的出台响应了市民百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对于减少药品不必要包装的呼声,避免了家中药罐头“堆积如山”场景的出现,实现了包装层数的减少、包装盒的瘦身、每板药粒“变多”等改变,更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的实践。

     上海发布的这项标准,既与国家的“双碳”目标相一致,也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认知发展的程度,还原了药品治病救人的本质属性。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大多数企业受利润驱动的原因,可能不会主动改革,因此需要国家政策和行业协会进行鼓励引导,推动该标准在更大范围内施行。

来源/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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