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门诊统筹,药店迎来五大利好
发布日期:2023-02-21

      2月15日晚,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2月16日,药店股大涨!

      对比来看,从慢特(特慢)病药房,到“双通道”药房试点,都没有此次政策力度大。从政策效力来看,《通知》是要求落地执行的。因此,《通知》的发布意味着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正式起步,这是医改走向医药分家的关键一步,对药店行业是重大利好。

 一、把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通知》第一条明确“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扩大医药服务供给,释放医保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样的措辞高度前所未有,各地医保部门势必会据此加强门诊统筹试点的力度、广度与深度,将有更多的连锁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范围。

二、客流将从社区医疗机构回流到药店,医药分家加速

      《通知》规定,只要“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医保药品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医保费用结算等方面的要求,能够开展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 的药店,都可申请门诊统筹定点。可以认为,这是医药分家的政策性支持文件,是我国医药分家的标志性事件。

      而且,《通知》规定的门诊统筹报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可以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等医疗结构)的标准来设置。以往,医保费用报销比例与医院等级成反比(即医院等级越高,医保报销比例越低)。政策明确药店的报销比例等同基层医疗机构,原本在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等级医院等购药的顾客或将回到药店。

      从消费者体验来看,药店服务明显优于基层医疗机构,在同等医保报销政策加持下,药店将取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所有连锁药店都应该积极行动记起来,申请门诊统筹定点资格。

三、“有进有出”,给更多门店机会

     在协议获取门诊统筹药店资格方面,《通知》要求加强监督考核、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严格按照严格规定处理。

     这一规定意味差,除了逐步扩大定点范围外,每年也会有一些药店因为其他药店的退出而获得进入机会。

四、门诊统筹费用结算及时到位

      在门诊统筹费用结算方面,《通知》是目前能够看到的最好的政策。《通知》规定,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向医保部门准确提供药品“进销存”数据及医保费用指出明细,医保部门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结算,及时拨付结算费用。

     这一规定,无疑会大大改善医保结算拨付拖延(部分地区拖延一个季度甚至半年)的问题,将大大减轻药店的流动资金压力。

五、药店获取处方来源有了保证,客流增加

     《通知》要求加强医保电子处方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且处方量可以达到12周——这既是客流来源,也是可观客单。药店除了可按客单比例收取药师服务费,或者(部分地区)加价15%销售集采药品外,更应该针对增加的客流进行联合用药与关联销售,以实现更大的客单价与销售额。

      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使定点药店被要求零差价销售相关药品,也不能掩盖政策的利好性——解决客流问题,无异于雪中送炭。当然,这也要求药店进一步提高专业性,以有效联合用药,实现非医保目录内的产品的动销。

      药店同仁应当行动起来,动态关注政策执行进度,主动向政府献言献策,积极寻求定点资质,把利好政策变成真正实际利益!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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