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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首批消化名录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111个品种作为江苏省首批消化药品将被调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1月1日起首批消化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在内,共有20多个省份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其中,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等地已经明确第一批调出地方医保的增补品种,大批品种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当地医保目录;此外,北京、宁夏、新疆、广西、重庆等地也同时公布了最终调整和消化时间。
2019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地方增补医保目录中的品种,要在3年之内分批调出目录。
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省清理医保增补品种的进度不一,不同的地方医保增补品种被清理的时间次序存在一定的差异。
总体看来,除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外,没有采购量的、未挂网的、临床不需要的、比较老旧的药品均在被率先清理的范围内。
有观点指出,在未来的两年,地方医保增补品种的消化调出还将加大力度开展。有资料显示,剔除纳入19版医保品种后,地方仍增补近3000个品种,合计销售1800亿;进一步剔除国家版监控目录后,仍有1400亿销售,按照10%速度下降,三年可腾出近300亿空间。
来源/ 医蟹